MSN新闻网首页 MSN手机网 MSN客户端

MSN导航
MSN新闻网 首页 > 新闻频道 > 国内要闻>正文

刘志军案8日宣判 律师称其未要求保证不死

时间:2013年07月08日 11:09:45    来源:    浏览次数:46    评论() 字号:TT

  中广网北京7月8日消息(记者刘乐)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有媒体报道,今天(8日)上午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将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宣判,早上6点45分左右,押送刘志军的囚车在多名警察的引导下驶入法院。

  6月9日刘志军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当天并没有宣判,按照惯例之后择期宣判的地点也应该是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距离6月9日刘志军庭审到现在,近一个月的时间了,据记者了解,当天庭审进行的比较顺利,早上8点开始,中午12点多休庭,检方指控被告人刘志军利用职务便利为邵丽萍等11人提供帮助,先后非法收受财务共计人民币6460.54万元,应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刘志军的刑事责任,刘志军在庭审现场对所涉的罪名无异议。

  据记者了解,三个半小时庭审过程中,刘志军一直都是站着受审,只是因为身体原因偶尔会双手扶着桌子,从始至终刘志军的态度都是比较坦然的,认罪态度也是比较诚恳,刘志军在庭审环节中做了近十分钟的辩护陈述,辩护陈述中也是几度流泪,称没有为中国梦贡献力量。

  在庭审中,刘志军辩护律师对6000多万中最大的一项为4900万元提出了异议,辩护律师认为这其中4900万元不构成受贿罪,即便辩护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说做最轻辩护是刘志军提出的,也是刘志军本人的意见,而且刘志军从没有让律师保证自己不死。至于法庭是否会从轻还需要等最后的宣判,也就是今天最终的宣判结果。

请选择您浏览此新闻时的心情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