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N新闻网首页 MSN手机网 MSN客户端

MSN导航
MSN新闻网 首页 > 娱乐频道 > 疯狂舌头>正文

新华社批炒作家丑 检察日报:自曝家丑是王宝强的自由

时间:2016年10月20日 08:30:08    来源:综合    浏览次数:46    评论() 字号:TT

  王宝强离婚两件案子18日开庭。新华社发评论称,“作为影视明星,把家事当公事,拿炒作家丑来扩大社会影响,实在令人不齿。”而检察日报则发文称“自曝家丑是王宝强的自由”。随后律师张起淮也发表了看法。

新华社批炒作家丑 检察日报:自曝家丑是王宝强的自由

“检察日报”微博发文

  10月18日下午,王宝强诉马蓉离婚案和马蓉诉王宝强名誉侵权案在北京朝阳法院首次开庭审理,引发广泛热议。新华社发表评论文章称,“作为影视明星,把家事当公事,拿炒作家丑来扩大社会影响,实在令人不齿。”

  《检察日报》则在官微上发表了一篇态度相反的文章,题目为《‘自曝家丑’是王宝强的自由》。作者表示,“一个明星的婚变和一个普通人的婚变并没有什么区别。对明星个人,除了需要分割的财产多得多,和普通人区别确实不大,但对社会来说,不同人婚变产生的示范指引作用,区别还是挺大的。这也正是我关注王宝强离婚官司的原因。”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