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庸起诉作家江南著作权侵权,要求其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500万。江南所著的《此间的少年》是以金庸小说人物为基础的同人小说,讲述了在汴京大学,乔峰、郭靖、令狐冲等大侠们的校园故事,曾被改编成电影,并且此前被华策买下IP,将再被翻拍。10月23日,江南在微博发表了“关于金庸先生诉《此间的少年》案件的声明”。
江南(资料图)
江南声明
华西都市报报道 10月11日,一条来自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的公告,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原来是著名武侠小说大家金庸(原名查良镛)一纸状书,将内地幻想文学代表人物、畅销书作家江南(原名杨治)告上法庭,起诉江南及北京联合出版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精典博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广州购书中心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要求“立即停止侵犯原告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停止复制、发行小说《此间的少年》,封存并销毁库存图书。”并公开道歉,共同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