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国家发改委就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启动工作举行新闻发布会,发改委副主任张勇在会上表示,国家发改委近日印发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这标志着我国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完成了总体设计,已正式启动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一项重大创新实践。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启动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稳步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这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的重大举措,对引导相关行业企业转型升级,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促进我国经济实现绿色低碳和更高质量发展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张勇介绍,碳市场建设是一项重大的制度创新,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是国家发改委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会同相关部门和地方,在认真总结国外碳市场和国内试点经验,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起草完成的。方案明确了我国碳市场建设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原则,明确了将碳市场作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政策工具的工作定位,明确了碳市场建设要遵循稳中求进的工作要求,以发电行业为突破口,率先启动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分阶段稳步推行碳市场建设,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我国碳市场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下一步发改委将全面落实好方案提出的各项要求,加快碳市场管理制度建设,抓紧开展2016、2017年历史数据报送、核算与核查工作,有序推进配额分配,加快推进碳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并强化自身能力建设。发改委将加强与部门间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地方行业协会和央企的作用,与各方共同努力,按照方案提出的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推进能力建设和做好宣传引导等四个方面保障措施,把握好工作时机,加快工作节奏,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各项措施任务落实到位。
张勇指出,在对承担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建设运维任务进行公开征集和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确定由湖北省和上海市分别牵头承建两个系统,北京、天津、重庆、广东、江苏、福建和深圳市共同参与系统建设和运营,刚刚发改委与有关省市签署了联合建设原则协议,将按照“共商、共建、共赢”的精神,共同推进,开展系统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