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万投资了6个项目
回报寥寥 愁坏老人
■律师:部分项目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投资人可向法院起诉
■提醒:子女应多陪父母,老人情感上不孤独才不易上当
“我投的这些项目怎么都不还钱呀?还找不到人,这可怎么办?”石家庄市73岁的张阿姨日前来到本报,拿出厚厚一沓借款合同,含着眼泪诉说了自己的投资过程。一次次轻信许诺的投资后,全部积蓄68万元换来的是人走屋空的现实和遥遥无期的等待,张阿姨一筹莫展,还不敢告诉家人。
在本报接待的金融3·15热线中,类似张阿姨这样的民间借贷案例不胜枚举。针对民间借贷,相关部门已多次发出预警。而老人屡屡上当,需要的不仅仅是预警,还有家人的陪伴与交流。
□文/图 本报记者 刘文静
在易县“世界华侨陵园”买了仨福位
张阿姨的投资集中在2014年、2015年。
第一份投资是2014年6月与易县世界华侨陵园建设有限公司签订的福位认购合同书,合同中显示,张阿姨认购该陵园“中天殿3层9号295、296、297共三个福位,每个福位售价2万元,一共6万元。该公司应在合同签订日期起10个工作日内将“福位钥匙”交给张阿姨,张阿姨有解约权,有权要求该公司收回租赁标段,返还剩余租赁费,并于解约后三个工作日内将该款打入乙方指定银行账号。每逾期一日支付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张阿姨说,她从来没有收到过陵园钥匙,这个陵园到底有没有她都不知道,当时投钱就为了投资,对方说好按月给利息。这个项目源于她在逛早市时收到的传单,发传单的人把她带到了联盟路上一个很气派的大厦,游说她投资陵园,说好投资后每月给打收益。她投资6万元后,一直没收到过钱,她找过多次,从去年11月起,这家公司每月给她打450元钱,已经给了5个月了。“每月给450元,6万元光回本就得10余年。”张阿姨苦恼地说。
跟业务员凑了5万元投资基金
张阿姨的第二份投资是北京成吉大易股份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星湖养老产业基金,共5万元。2014年8月,双方签订的协议显示,该公司将发起设立养老产业基金,张阿姨拟将其合法持有的资金投入到合伙企业。资金封闭期为90天。此后该公司将投资收益汇入张阿姨的账户。
张阿姨说,这个项目也是在大街上遇到的,一个姓王的年轻人发名片,带她去了和平路的一个大厦,说5万元起投,投资收益20%。张阿姨说自己只有4万元,小王说他可以出1万元,两个人一起凑一份,等投资期满张阿姨再还给他钱就行了。小王的态度让张阿姨很感动,她在小王的陪同下取了存款,投了4万元,小王则投了1万元,5万元的收据在张阿姨手里保管。投资后,张阿姨只收到过一次回款5000元,然后就再没下文,她找到和平路上的那家大厦,发现公司早已人去屋空,而小王的电话也接不通了。
连续追加投资“农业大棚”
在张阿姨保存的合同里,还有三份“租赁大棚标段协议书”,是她多次追加的投资项目。
2015年4月,同样是路边发的广告吸引了张阿姨。她找到了中山路上的一家“石家庄天合绿色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先后共投资了24万元,用以建农业大棚。张阿姨说,她刚开始只投了2万元,很快就收到了回款,这家公司还带投资者去栾城实地考察,增强投资者信心。她就又分别投了10万元、12万元,算下来共投资24万元。张阿姨说,这家公司从2016年就不再回款了,她去原来的地址找过,找不到,业务员的电话也打不通。至于农业大棚有没有盖起来,张阿姨并不知道。
水净化设备投资 回款需要40年
2015年11月,张阿姨还与河北碧雪水净化设备有限公司签订了“借款协议”,先后共投资10万元。当时也是被路边发的广告吸引,在红旗大街的一个商业门脸签了投资合同,借出5万元,借款6个月。初次投资后的第一个月,张阿姨就收到了回款,她很快又追加了5万元投资。此后就再也没收到过钱了。几个月后去找那家门脸,已经人去屋空,电话也打不通。不过从去年开始,这家公司又开始给打钱了,只是每月给200元,打过两三次。“我投了10万元,如果每个月给200元的话,我算了算那得40多年才回本,我还能活40年吗?”73岁的张阿姨眼泪汪汪。
此外,张阿姨还分别借款给两家房地产公司。其中一份是2014年12月12日与河北意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合同显示,张阿姨自愿将资金10万元借给意琪房地产公司使用,使用期限为6个月。合同上还列着“还款表”,每月还2500元利息,第6个月归还本金。张阿姨说,这也是在路边收到的传单,去一家超市门口办理的投资,后来公司不知道搬哪儿去了。她的10万元投资也就没了下文。
部分公司尚在运营中
根据张阿姨提供的合同,记者对合同中涉及的公司调查发现,部分公司尚在运营中。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发现,河北碧雪水净化设备有限公司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易县世界华侨陵园建设有限公司、河北天合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意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都在正常存续期。北京成吉大易股份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查询不到。
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的吴同兴律师认为,根据张阿姨叙述的投资经历,这些公司的投资套路基本一致,都是在街上发传单,然后带到公司“洗脑”吸引投资。按法律规定,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存款,就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虚构事实,则涉嫌“合同诈骗”。张阿姨可以选择报警或者向法院起诉,以事实违约为理由,要求仍在运营的项目公司解除合同,返还投资额。
吴同兴律师还提醒公众尤其是老年人,不要轻信街头传单,不要投资不明底细的项目,如果真要民间借贷,必须做好前期的项目调查,按法律程序履行手续,还要让对方提供担保。
民间借贷要谨慎 老人更需陪伴
张阿姨手里的各种借款、投资合同共有8份,涉及6个项目,总投资额68万元。她说,这是她的全部积蓄,其中包括去世的老伴留下的钱,而这些,她都没有告诉自己的两个儿子。张阿姨说,她的两个儿子都已成家,在北京工作,自己一个人在石家庄居住,总想做些投资多赚点钱补贴儿子,但没想到弄成这样,就更不敢说了。
事实上,类似张阿姨这样在投资中吃亏的老人不胜枚举,而且很多老人投资并没有告诉儿女,吃了亏更不愿意说。周先生说,他在2015年经熟人介绍,在一家实业公司做投资,因为许给高息,他先后两次共投资了16万元多,现在这家公司已经人去屋空。很多投资人一起去报了案,目前还没有结果。这事他没敢告诉孩子。75岁的李先生也正为投资的事烦恼,他先后在一家担保公司、一家房地产公司做投资,投入共8万元,也遭遇了公司凭空蒸发。他一直没有告诉儿女。
老年人为何成为各种民间投资项目的主要拉拢对象?相关人士指出,很大原因在于老年人有积蓄、没陪伴,容易被洗脑,他们的子女多不在身边,缺少交流。一旦上当受骗,很多老年人宁愿打掉门牙肚里吞,也不愿意告诉子女。因此,在外工作的子女还是应该多陪陪父母,家事一起商量,老人只有在情感上不孤独,才不容易上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