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日从青海省卫计委了解到,近1年来,青海省在全面完成新一轮药品分类采购工作的基础上推行公立医院药品采购“两票制”,进一步规范药品采购流程,落实医改重点任务。
“两票制”是指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具一次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增值税普通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具一次发票。青海省卫计委药械采购管理处处长王秀琴说:“‘两票制’是今年国家深化医改的重点任务之一,不仅减少药品流通加价环节,更有利于打击‘非法挂靠’‘过票洗钱’等药品流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据介绍,2015年以来,青海省按照中央要求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和联合采购相结合的分类机制,全面完成新一轮药品分类采购工作并执行入围结果,为“两票制”推行奠定基础。在此过程中,对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药品、基础输液、常用低价药品、国家定点生产的药品、国家谈判采购的药品以及暂不列入招标采购的药品共4248个品规,实行了直接挂网采购;对临床用药量大、采购金额高、多家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和非专利药品实行招标,入围2066个品规的价格与上一轮中标价平均下降13.8%,相比陕、甘、宁、新等西北4省区中标价格平均降低11%,有效减轻了患者用药负担。
2016年12月起,青海省公立医院全面实行药品采购“两票制”,进一步明确了“两票制”政策的界定和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票据规范管理要求,探索建立药品生产企业和一级代理流通企业可面向全省医疗机构直接配送药品,医疗机构优先选择能够实行“两票制”的企业配送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