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2月13日讯 昨日,广东卫计委发布《建立全省医疗机构重点药品监控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医疗机构对本医疗机构前6个月使用金额排名前30位,或前6个月使用金额排名前100位且使用量与上6个月相比增幅在20%以上的药品进行重点监控。
能量及营养成分补充药物、免疫增强剂、脑循环与促智药、活血化瘀类药物、中药注射剂、抗肿瘤辅助药等被点名。
《通知》明确,医院药占比在30%以上的,应适当扩大重点药品监控目录范围。专科医院可适当减少监控目录范围。
对无特殊原因使用率异常增大的重点监控药品,要实施预警通报和重点监控管理,必要时可进行约谈。其中对连续两个月用量增长超过30%,或连续三个月用量增长超过20%,或连续四个月用量增长超过10%、或连续三个月用量排名前10位且用药不适宜率超过10%的药品,可以暂停或限量供应,暂停后确需使用的,应建立审批或会诊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