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小水电是国际公认的清洁能源,有的地方近来却对其限制、叫停。质疑声认为,“小水电开发截断河流,与民争水,破坏生态”。笔者认为,要客观看待小水电,不能因少部分小水电的生态影响而否定其整体历史贡献,更不能错误地将小水电定性为生态祸害。发展小水电利大于弊,新时期小水电健康发展,要实现绿色转型。
小水电是重要的民生水利基础设施和清洁能源。我国已建成的小水电在解决无电缺电地区人口用电,促进江河治理、生态改善、经济发展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据水利部统计,通过开发小水电站,全国初步治理了数千条中小河流,形成水库库容2800多亿立方米,有效灌溉面积上亿亩。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实施以来,全国解决了400万农民的生活燃料,每年可减少薪柴消耗670万立方米,保护森林1400万亩。“十二五”期间,农村小水电累计发电量超过1万亿度,相当于节约3.2亿吨标准煤。
同时也要看到,社会关注小水电的生态影响,主要集中在河段减脱水、鱼类保护、水土保持等方面。究其原因,在于受过去开发理念、技术和资金等制约,一些流域电站布局不合理,梯级电站之间的流量不匹配,有些早期建设的引水式电站,没有设计最小泄放流量,影响了河流生态和下游用水。一些地区小水电规划、设计、建设、运行和管理等还存在薄弱环节,以绿色发展为导向的约束机制有待进一步建立。
目前,全国小水电开发率为59.2%,低于发达国家80%左右的水平。尤其是西部贫困地区,小水电开发率仅48%,潜力还很大。而像瑞士、法国等欧洲国家,小水电开发率达97%,也并没有限制开发。从技术水平看,我国小水电技术成熟,勘测、施工和设备制造都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从能源回报看,小水电投入产出比相对较高,发电量是风电的1.5倍。可见,小水电本身禀赋没问题,其负面影响是一些地方无序开发、管理粗放造成的,根源在于制度不健全。
应当说,任何人类活动对生态环境都有影响,不只是小水电,风电、光伏也不例外,关键是如何权衡利弊。只要统筹好发电和生态的关系,小水电对局部水环境的不利影响可降至最低。通过科学规划、合理管理,上述问题可以有效遏制。总体看,发展小水电利大于弊,新时期小水电健康发展,要实现绿色转型。从强调水能资源的充分利用,转变为有限、有序开发水能;从强调发电功能转变为更加重视发挥生态功能和综合效益。
分析阻碍小水电绿色发展的因素,首先是上网电价低。虽然有部分省份提高了小水电的上网电价,但目前全国平均每度电0.313元,远低于风电、核电等同类可再生能源电价,没有享受到可再生能源的优惠政策,导致小水电在发电和供水方面的矛盾。同时,农村水电立法进程缓慢。由于前些年市场迅速放开,缺乏专门的法律法规,有些地方存在农村水电开发无序的问题,影响了农村水电的可持续利用。
针对此,要树立小水电规划的生态红线意识。过去小水电工程大多以发电为主,现在不仅要发电、灌溉、供水,还要满足生态和景观用水需求。因此,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其他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地区,原则上禁止开发小水电;在生态脆弱地区和生态保护区,严格限制新建小水电。同时,实施水电能源发展的绿色低碳战略,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要通过电站优化运行、流域梯级协作等方式,最大限度发挥水资源整体效益;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尽快建立电价的生态补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