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呼和浩特2月9日电 (张林虎 王晓霞)9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原副市长赵锦受贿罪、玩忽职守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开庭审理。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赵锦在2002年至2015年期间,先后任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旗委书记、政府旗长、乌兰察布市政府副市长等职务,至案发时任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经济委员会专职副主任。
图为庭审现场。 呼和浩特市中院供图期间,被告人赵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人事调整、录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26名行贿人的150余万元,为相关人员在经营活动中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贿赂款540余万元。
庭审中,赵锦对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事实、数额以及罪名均予以认可。法庭重点围绕被告人赵锦是否构成玩忽职守罪的争议焦点进行了审理,经过一天的庭审,本案待合议庭评议后择日宣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