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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法学家手机点开斗地主字样被扣10元 诉移动乱收费

时间:2017年09月12日 12:05:06    来源:中华网    浏览次数:46    评论() 字号:TT

  法制晚报讯(记者洪雪)看到手机屏幕上出现“斗地主”字样,点击后发现是游戏,几秒内删除了该页面,但让著名法学家张凡(化名)教授不解的是,自己被扣10元钱,认为属于乱收费,为此张凡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告上法院,要求退还10元钱及立案产生的相关费用等共计55元。

  一审 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原告认为被告未告知原告杭州斯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优惠大礼包业务即是“斗地主”,原告也看不出来两者间的关系,所以原告认为并未点播杭州斯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优惠大礼包业务,被告不能向原告代收10元资费;被告应当明示手机收费项目,不告知就收费,侵犯了原告知情权;被告与杭州斯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形成代理关系,应承担该公司过错的后果,退还代收取的资费。

  一审开庭时,被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辩称,被告主体不适格,该项业务费用是用于购买游戏中的游戏币,被告仅是提供渠道服务,即代收费,原告应当起诉实际出售游戏币的公司。故不同意退还10元资费,原告主张的交通费和诉讼费亦不同意赔偿。

  东城法院审理后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本案中,原、被告系服务合同关系,原告点击的“街机斗地主”程序系一款付费游戏软件,原告亦自认系其主动点击了该程序,故被告收取相应的费用,原告应予支付。

  据此,东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张凡的全部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张凡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 原告称“没有告知就收费就是违约”

  一审判处败诉后,张凡提起上诉。9月11日上午,该上诉案在北京市二中院开庭。上午9点50分,庭审开始,张凡教授亲自出庭。张凡教授表示,请求中国移动北京分公司退回代收的10元钱,及其到法院立案、开庭时产生的交通费20元,还有因撤诉产生的诉讼费25元,共计55元,并要求撤销一审判决。

  “我从来没有玩过游戏,点击手机看到是斗地主游戏,我很生气,马上就删除了软件,前后也就几秒,谁知道居然会收费。”张凡表示,他和中国移动北京公司有一个电讯服务合同,购买的是150元公务员套餐,合同中并没有游戏软件的内容,如果把游戏放在合同里,就是变更了合同内容,必须经过同意,不经同意就是违约的。张凡教授还表示,在一审判决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是中国移动提供的,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有规定,此种情况出现的举证责任不应该在消费者,而应该是由北京移动公司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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