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消费者表示,有过在食庐喝自带酒需额外付费的遭遇。/晨报记者张佳琪
晨报记者张益维实习生尹丹丹
器皿使用费350元——看过食庐(浦东嘉里城店)服务员预结单上列出项目,消费者江女士一脸惊讶。服务员说,这是他们自带的8瓶红酒所使用的器皿产生的费用,饭店减免了第一瓶红酒的器皿使用费,另外7瓶每瓶收费50元。
“这和自带酒水收取开瓶费有什么区别呢?”江女士提出异议。然而,食庐(浦东嘉里城店)的态度强硬:餐厅已为江女士一行人提供了高脚杯、醒酒器等服务,有理由收取费用。一番争执后,江女士和餐厅将器皿使用费降至了200元。
食庐(浦东嘉里城店表示):“允许客人自带部分酒水,但过多的酒水要收器皿使用费,因为提供了专用酒杯,这与开瓶费并不相同。”
记者了解到,食庐位于上海的三家餐厅均有对自带酒收取器皿使用费的行为,但不同门店收费标准不同。那么,这样的收费合理吗?
顾客投诉
8瓶红酒要收350元
9月14日,在张江工作的江女士致电浦东嘉里城的食庐餐厅,预订了9月18日的两桌工作聚餐。9月18日晚间,江女士的同事贾女士率先与公司一批高管如约至食庐吃饭,并携带了4瓶红酒。冷餐上齐后,贾女士等人请服务员打开红酒。但服务员告诉贾女士,喝自带红酒会有每瓶50元的额外费用。
“这是我第一次听到这个说法,当时觉得很奇怪,因为我们之前去其他饭店就餐也都是自带酒水的,从未被收费过。”贾女士说,尽管觉得不满,但考虑到众人已准备就餐,还是让服务员开了酒。
随后江女士又携带了4瓶红酒和另一群同事到达食庐,得知每瓶自带红酒要额外收取50元费用,江女士觉得很不合理:“当时我觉得饭店和我们前期没有沟通到位,而且自带酒额外收费一事本身就很不合理。”
买单时,服务员递过来的预结算清单上列出了“器皿使用”费一项,共350元。服务员解释,这项费用源自于江女士一行人自带的8瓶酒,第一瓶免费,超过一瓶后每瓶50元。
“我认为这个收费就是开瓶费,并不合理。”江女士向饭店提出抗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