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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卫计委严控涉药信息 关键岗位工作地点配监控

时间:2017年12月14日 10:10:16    来源:中国网    浏览次数:46    评论() 字号:TT

  中国网财经12月14日讯 日前,上海卫计委发布关于《上海市加强药品使用信息系统规范管理规定》的政策解读,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涉药信息系统统计(批量查询)等关键岗位的工作点位配置视频监控设备,监控数据至少保存一个月。

  《解读》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应用“防统方”软件(含自行开发),不断完善软件功能。应当保留药品(耗材)统计和批量查询操作的痕迹、信息系统运维操作的痕迹,建立操作日志并至少保留一年,定期开展日志分析,及时发现和处置异常情况。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涉药信息系统的网络(有线、无线)接入管理,建立允许接入设备白名单,记录终端接入日志,采取有效手段阻止和提示非法接入。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与药品(耗材)统计、批量查询岗位的工作人员、信息系统的开发和运维单位及其运维人员签订保密协议。

  《解读》指出,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完善信息系统功能,信息系统运行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开展处方点评、开展用药量和用药金额“双排序、双公示”、开展“约谈”等工作的需要,组织开展数据抽样和数据提取服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利用信息系统建立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监控机制,重点监测抗生素、辅助用药、营养性药品、自费高价药,信息系统运行管理部门应当为加强药品使用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解读》明确,规定所指的统方,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及其科室或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通过一定的方式和途径,统计医疗卫生机构及其科室或工作人员使用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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