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深圳讯 (全媒体记者王纳 通讯员刘红军)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下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广东省委第六巡视组组长刘志伟受贿案。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刘志伟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刘志伟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索取、收受贿赂共计3181.1837万元人民币、1840万港元、2万美元和50万澳元。依法应以受贿罪追究刘志伟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刘志伟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刘志伟进行了最后陈述。
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