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电票普及率大幅上升,“假票据”逐渐从纸票转向电票领域。为促进票据市场健康发展,上海票据交易所近日发布关于防范冒名开立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风险提示,建议银行采取多种手段核实企业身份,研究建立商业承兑企业白名单制度。
近期,票据市场出现企业被冒名开立虚假账户并办理电子商业汇票承兑业务的情况,已有多家央企中招。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601668,诊股)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相继发布公告称,有不法分子涉嫌伪造企业资料,冒用这些公司名义开立银行账户,并通过虚假账户签发电子商业汇票。
“一些不法分子用央企开户资料开了一个冒名账户,然后绑定一个电票账户。”票据专家赵慈拉对上证报记者表示,由于从该账户出去的每张电票户名均为央企、国企或上市公司名称,具有很大的欺骗性。由此,加强防范成为当务之急。
为筑牢票据市场的风险防线,票交所提示,各会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开户审核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加强审查核验,确保在本单位(包括分支机构)开立电票账户企业身份的真实性及开通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意愿的真实性,并进一步加强内控,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伪假票据业务。
第一,强化企业电票账户开户审核。根据有关规定,各会员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对企业身份的开户审核和对企业客户的尽职调查。建议采取上门核实、与法定代表人面签、应用人脸识别系统或运用电子营业执照等多种手段核实企业身份。
第二,审慎开通电票承兑、保证等业务权限。建议各会员单位结合账户的开户时间、日常结算量、企业经营情况、企业信用评价情况等监测结果,综合判断是否要为企业开通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承兑、保证、背书、贴现等相关业务的权限,研究建立商业承兑企业白名单制度。
第三,加强全流程风险管理。各会员单位需加强业务管理、运营管理、风险管理等多部门的相互配合,对于已开通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权限的企业客户,要做好业务审核、风险监测等后续管理工作,实现对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全流程监控与管理。
第四,快速稳妥处置相关风险。各会员单位如发现本单位(包括分支机构)企业客户有开立虚假账户并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情况,建议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控制该账户的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办理权限,同时报告票交所,采取撤票、结清或向票交所申请票据锁定等措施,防止该票据继续在市场上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