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南宁9月7日讯(记者 赵超 通讯员 谭雪飞)近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联合印发《加大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优惠力度工作的通知》,从2023年9月6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选取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所辖沿边、临港、连接产业园区的17条段约2100公里高速公路,深入开展差异化收费试点工作,进一步降低交通运输物流成本,持续改善交通营商环境,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通知》明确,结合广西高速公路现行差异化收费优惠政策,对通行试点路段的1类至6类合法装载货车(不含大件运输车及专项作业车,下同)给予通行费8.5折优惠;对通行试点路段从北部湾三港区三口岸(钦州、北海、防城3个港区和东兴、友谊关、凭祥3个公路铁路口岸,下同)对应指定收费站点进出的1类至6类合法装载货车再给予9折优惠;对通行试点路段且从对应指定收费站点进出北部湾三港区三口岸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在继续执行现行减半收费政策的同时,再给予9折优惠;同时,鼓励区内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与工业和物流等龙头企业通过“以量定价”自主差异化收费方式进一步降低企业运输成本。
根据《通知》,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确保相关企业和车主能够“直达快享”上述政策措施。如因全国联网收费系统故障等特殊原因,造成未能及时享受优惠的,有关企业和车主可以通过“桂享高速车主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或向北部湾三港区三口岸对应的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等经营管理单位服务窗口申请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