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建泉州台商投资区工会织牢劳动法律监督“精细网络”(引题)
“一函两书”为职工维权画上“落地的句号”(主题)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李润钊
“经核实,你公司未按要求主动接受并配合工会依法实施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存在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未按要求及时支付职工工资等问题。请尽快作出处理并将整改情况书面告知。”福建省泉州市台商投资区的货车司机王明旭没想到的是,自己还在天津跑单运货,3天前在区总工会网上法律服务平台提交的“讨薪诉求”已在当地工会的推动下,完成调查取证进入到维权执行阶段。同时,区总工会为他出具的《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已如约送达他所在的物流公司。
“我以前觉得穿着工服、戴着工牌,就算公司的人。”3年前,王明旭未签订劳动合同便在泉州一家物流公司当上了货运司机,直到2023年12月被公司拖欠了36850元工资,王明旭提出离职申请时才发现,自己被公司视为“无固定接单的货运司机”,他的“员工”身份公司并不承认。
为了讨回被公司拖欠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王旭明在线提交了自己的维权申请,并附上了工资条和佩戴了3年的工作牌照片作为证明。
由于王旭明常年在省外奔波“跑单”,台商投资区总工会职工法律服务一体化基地工作人员在线收到诉求后,便启动了“线上委托授权办理”受案模式,远程帮助王旭明办理了委托代理手续。令王旭明真正感到自己“讨薪有望”的,是意见书上的最后一句话:“逾期未答复或无正当理由拒不改正的,我会将依规提请有关部门查处。”
让王旭明维权有望的这份意见书,受益于福建省2017年起实施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该条例首次将提示函制度写入地方性法规,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一函两书”作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主要方式。
条例出台后,泉州台商投资区总工会便组建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在全区创建了一支由150名劳动模范、企业工会主席和工会干部组成的劳动法律监督队伍,并在36个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设置了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站,让“一函两书”能够直达矛盾纠纷调解的第一线,发挥制度的源头预警作用。近年来,向企业发送提示企业遵守劳动用工、劳动报酬、集体协商等劳动法律法规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成了区总工会的“规定动作”,162份直达企业的提示函也让当地工会为职工维权的“声量”更加响亮。
而最终帮助王旭明讨回工资的,正是“两书”汇聚的维权合力。经过与公司半个多月的沟通,王旭明的维权诉求仍然没有得到公司的积极回应,台商投资区总工会随即向区劳动监察大队发出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并联合劳动、交管等部门对该公司进行了联合走访,现场明确了王旭明和公司之间存在的劳动关系,这才为王明旭的“在线讨薪”画上了“落地的句号”。
“多方助力,让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网络更加精细,也让‘一函两书’制度‘落地’更有力。”台商投资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陈竞告诉记者,台商投资区建立了“4+X”部门联动机制,在凝聚区总工会、社治办、民生保障局、法院四方合力的基础上,今年还创新“工会+检察”工作模式,依托县检察院建设“职工劳动权益保护检察联络点”,不断健全工会与检察机关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调查核实等衔接机制,共同保护职工劳动权益。
在这项机制的作用下,“一函两书”的保障机制还将得到进一步延伸。据陈竞介绍,自今年4月起,对于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后推动解决不力或发生严重侵害职工合法权益、属于检察机关监督范围的职工侵权案件,工会将移送县检察院,实施刑事立案监督、民事支持起诉、民事裁判监督、公益诉讼或行政检察监督、企业合规调查。检察院在办理涉及职工权益保护案件时,还将邀请职工代表作为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案件调查、公开听证、风险化解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