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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万房子贱卖320万 大学生做亏本买卖换零花钱

时间:2019年05月16日 09:30:06    来源:股城网    浏览次数:46    评论() 字号:TT

  房子是每个人都在努力奋斗的目标之一,然而最近几年,因为房价不稳定的问题让不少刚需者可谓是操碎了心,有的人因为房价高而放弃买房,但是现在居然有人贱卖房子,近日一大学生吧市面价值550万房子贱卖320万,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一起来看看。

大学生550万房子320万卖了
大学生550万房子320万卖了

  生活所逼,如今因为贷款买房已经成为负债累累的房奴,然而,每个月都被房贷压得喘不过气。但近日,一则关于大学生把550万房子贱卖320万出去的事情轰动网络,难道是很急需要用钱?其实并不是,该名大学生做亏本买卖换零花钱!看到这心都酸了!父母辛苦赚钱的房子就这样被熊孩子这样卖出去了。

  最近看到一则新闻:大学生为了换零花钱贱卖房子,将市价550万的房子320万卖掉!1998年出生的小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2015年,父母为他购买了一套房。由于平时父母给的零花钱少,小郑动起了卖房的念头。

贱卖房子换零花钱
贱卖房子换零花钱

  2016年,小郑以320万的价格卖掉房子,事实上,这套房子价值已高达550万。5万定金到手后,小郑一周之内便挥霍一空。父子俩商量后不愿继续履行合同,于是沈某诉至法院。

  小郑表示自己刚成年,行为极其草率,请求法院判令撤销合同。其父亲表示,“儿子从小思想单纯,在没有告知父母、不知道实际房价,也未做任何市场调查及准备工作的情况下签了合同,属于显失公平的合同。”在诉讼过程中,小郑申请对涉案房屋进行评估,评估机构认定房屋价值为465万元。随后沈某表示,自愿以评估价购买涉案房屋。

  法院最终这样判

  法院认为,首先,立法并未对于显失公平进行数值意义上的差价界定。承办法官指出,《合同法司法解释(二)》中规定的“达不到市场交易价70%”的标准,仅适用于债权人撤销之诉,并不适用于本案中当事人一方撤销合同之诉。

  其次,双方协议成交价为320万元,为评估市场价的68.71%,但上述价格为小郑主动出价的情况下,双方议价形成,在双方磋商的过程中,沈某没有欺诈、胁迫等行为,而与之相反,小郑却故意编造年龄、谎称母亲生病来出售房屋。

  “因此,在缔约过程中,沈某并无恶意缔约的故意;同时其自愿提出以评估价465万元购买房屋。”承办法官表示,为保护交易安全、尊重契约精神,本着维护社会诚信原则考虑,法院对于小郑提出的,以显失公平为由撤销房屋买卖合同的意见不予采信,判决双方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小郑应协助沈某将不动产过户,同时沈某支付小郑购房余款460万元。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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