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结婚是人生中的大事之一了,对于即将要结婚的男女来说,要进行的结婚流程是不少的,特别是在结婚之前,男方都是要给女方彩礼钱的,不过因为彩礼钱发生纷争的事件也是不少的,近日就有21万元彩礼仅退3万元,这是怎么回事呢?
彩礼是婚礼的程序之一了,我国很多地方有订婚送彩礼的习俗,不过不同地方彩礼的多少肯定是不同的,当然如果要退婚的话,这彩礼钱肯定是要退回去的,但是有人解除婚约,彩礼却要不回来了。
婚约彩礼起纷争
据了解2015年8月,黄金某之子黄玉某经人介绍认识了女孩吕文某,在见过面,互相感觉不错之后,确立了恋爱关系。于是在期间黄玉某也送了价值数十万彩礼,可是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女方开始推脱了,始终没有同意登记,于是黄玉某一家就想要解除婚约,并且要求对方退回彩礼,而且是在2016年3月,当地派出所民警的主持下进行调解的。
这双方对于彩礼钱是有自愿签订协议书的,本应该女方退回黄玉某婚约礼金共计21万元,可是在约定时间到了之后,女方都仅支付了3万元,因此,黄玉某将吕文某及其父母3人诉至广丰法院。执行法官邱振华接到案件以后,多次联系、沟通,但还无效。
黄父则表示,从2016年到2019年,时间已经拖了好久了,既然双方婚约不成,那么自己的儿子需要另娶她人,急需这笔钱。但是女方的父亲家中经济状况确实不怎么好,一下子要拿出18万元是很有难度的,希望能够继续宽限些日子。
于是在5月13日,在邱法官多次协调以后,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于是,女方的家人便带着筹集到的9万元现金,也一次性支付给黄父,剩下的钱另外协商支付方案,此事件也算是得到了很好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