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新政即将在7月1日来袭,国家为了让企业以及个人交社保压力更小,在社保交费基数上进行了调整。社保调整自然让外界颇为关注。此次调整到底会怎样调整?此外,调整过后对自己的工资待遇有没有影响?相信大家都想知道答案,下面为大家解答。
江苏7月1日起调整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省财政厅、省医保局下发通知,自7月1日起执行新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上限将由19935元下调为16842元,下限将由3125元调整为3368元,下限标准的增长率为7.7%。这是近年来江苏首次下调社保缴费基数上限。
据测算,按照新的缴费基数上限确定办法,全省按上限标准缴费的企业及其职工,一年企业将减轻养老保险缴费负担15亿元左右、个人将减轻养老保险缴费负担7亿元左右。
全省按照下限缴费的企业,综合考虑降费率和调基数因素,养老保险缴费负担仍比上年下降10%左右。
浙江7月1日起调整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8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24号),2018年浙江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6432元。
2019年度企业养老、工伤、失业月缴费基数范围调整为3322-16608元,调整后的缴费基数从2019年7月开始执行。
除了江苏和浙江,例如海南和新疆也相继对社保缴费基数进行了调整,国家下令,地区必须执行有关规定。社保缴费基数迎来新变化,其实大家更加关心此项规定对自己的钱包有没有影响,大家大可不必担心,对自己造成的负面影响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