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的,假疫苗事件经常被爆出,已经有多人因为假疫苗无故离世了,这点都是我们最不想看到的,所以现在疫苗管理法三审了,建议完善配套措施,明确主管部门义务和责任,确保疫苗安全。
疫苗管理法三审已经出来了,相信大家都已经了解到了,毕竟也是与我们息息相关的,这点我们都是比较关心的。目前对于疫苗违法行为已经有了全新的规定,将会加大处罚制度的,来了解一下!
据悉,在二次审议稿审议过程中,有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社会公众建议,进一步完善法律责任,加大对疫苗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罚款额度,增加处罚种类,同时补充规定一些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作以下修改:一是将疫苗犯罪行为作为从重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情节,明确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二是对生产、销售的疫苗属于假药、劣药等违法行为,加大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的罚款处罚力度;三是对有严重违法行为的责任人员,增加规定行政拘留的处罚;四是对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生产疫苗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规定建立疫苗电子追溯系统、监护人未依法保证适龄儿童按时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等违法行为,增加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
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和社会公众提出,疫苗管理法与药品管理法具有密切关系,疫苗与其他药品管理具有共性的制度,可由药品管理法作出规定,本法可不作重复规定,建议统筹考虑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和疫苗管理法(草案)的修改,进一步做好两法衔接。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将有关表彰奖励、惩罚性赔偿以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内容,调整到由药品管理法统一规定,本法不再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