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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倒垃圾被罚2万 企业违反上海垃圾分类规定被罚

时间:2019年06月30日 13:15:01    来源:股城网    浏览次数:46    评论() 字号:TT

  上海明天开始正式实施垃圾分类了,目前对于垃圾分类一事,上海市民纷纷表示不想活了,因为垃圾分类已经把市民逼疯了。但是,现在企业偷倒垃圾被罚2万元了,明知道垃圾需要分类了还要乱扔。

垃圾分类违法处罚
垃圾分类违法处罚

  偷倒垃圾被罚了,上海市民应该要重视起来了,垃圾分类人人都是有责任的,所有我们也是需要遵守规定,并不是说跟我们没有关系。上海垃圾分类规定已经出来了,如果没有分类那么就会被罚。

  6月初,中队接上海市漕河泾物业反映,该物业在姚北路靠近中心路一处园区支路内设置了一个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但最近物业发现,里面被人偷倒了大量垃圾。接到报案的九亭镇城管执法中队经过排查找到该企业,当事人最终被处以2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上海市城管执法局出台了《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查处规定》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明确了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以及裁量基准。《查处规定》明确,拒绝、阻挠城管执法部门现场调查取证的;拒不签收《责令改正通知书》的;当场拒绝改正违反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规定行为的;30日内被发现同一违法行为3次以上的,这四种情形,将被认定为“拒不改正”。

  “处罚金额”,主要视违法次数、违法情节和后果等因素而定。《裁量基准》明确,个人将湿垃圾与可回收物、干垃圾混合投放,首次被发现,且拒不改正的,将被处50元以上100以下罚款;第二次及以上被发现,且拒不改正的,将被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个人将有害垃圾与可回收物、湿垃圾、干垃圾混合投放,首次被发现,且拒不改正的,将被处50元以上150元以下罚款;第二次及以上被发现,且拒不改正的,将被处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对单位来说,“将可回收物和干垃圾混合投放”、“将湿垃圾与可回收物和干垃圾混合投放”、“将有害垃圾与其它生活垃圾混合投放”,这三种行为的处罚幅度也各有不同,金额在5000元至50000元不等。如果市民或企业反复违反《条例》规定,违法成本就会随着次数增加而上升。上海市城管执法局表示,现场笔录、视听资料、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等都可作为证据。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罚款为一定金额的倍数的,应当在最高倍数与最低倍数之间划分三个以上的阶次,一般处罚按中间阶次处罚,从轻处罚应当低于中间阶次,从重处罚不得低于中间阶次。

  罚款为一定幅度数额的,应当在最高额与最低额之间划分三个以上阶次(最高额与最低额比值为四倍以上的,应当按倍数额划分处罚阶次),一般处罚按中间阶次处罚,从轻处罚应当低于中间阶次,从重处罚不得低于中间阶次。只规定最高罚款数额没有规定最低罚款数额的,一般处罚按最高罚款数额的40%至60%确定,从轻处罚按最高罚款数额的20%以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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