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女士所购买的新能源汽车。
董女士所居住的41号楼与相邻的楼用铁门拦成一个院落,私家车多数停在院里。
-鲁中晨报6月11日讯(记者 张琦)“我买了一辆新能源,提新车后却无法在小区安充电桩,物业为什么不能开一份同意安装的证明呢?”11日,家住张店福宁小区的董女士通过新闻热线(0533-5355377)反映,由于无法在小区安装私人电桩,她每次为车辆充电,都要开车到两公里外的公共充电桩。记者采访该小区物业了解到,小区没有相关规划,私自安装充电桩存在安全隐患,且小区车位全部为公共车位,因此无法向电力部门开具相关安装证明。
11日16时许,记者来到位于世纪路与人民路路口附近的福宁小区了解情况。该小区建于2002年前后,没有建设地下停车场,全部为地上公共车位。小区内共有40多栋居民楼,董女士所居住的41号楼与相邻的40号楼用镂空铁门拦成一个院落,业主的私家车多数停在院子里。
据董女士介绍,今年5月初,她从淄博某4S店购买了一辆新能源汽车。“年初打算买车时,4S店工作人员介绍了新能源车的好处,不仅可以享受50%的政府补贴,而且购买后还赠送充电桩。”当时,董女士便花费10万元左右预订了这辆新能源汽车。不料提到车后,安装充电桩却成了难事。“电力部门需要物业开具同意安装的证明,物业却以种种理由拒绝。如果只能加汽油而不能充电,跟买了辆普通汽车有什么区别?”董女士说道。
董女士告诉记者,她买的这辆车充满电可以续航300多公里,她想在小区里安装充电桩,一是为了方便,二是为了省钱——公共充电桩每度电1.4元,而私人充电桩每度电仅0.55元。“每次汽车电量剩三分之一左右时,我都去区政府附近的公共充电桩充电,从家出发大概两公里多的车程,充满电需要两小时左右。”遇到这样的“充电难”,让董女士感到很“头疼”。
针对董女士反映的问题,记者采访到负责该小区的淄博裕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魏经理告诉记者,福宁小区车位全部为公共停车位,没有固定车位,因此无法为董女士提供停车充电的专属车位。“安装充电桩需要从居民楼的配电室顺线,如果有居民跟风,可能会造成电容超负荷。而单独安装一处充电桩没有规划好的话,安全隐患非常大,万一充电桩出现问题,电伤居民,物业负不起这样的责任。”魏经理表示。
随后,记者通过咨询国家电网淄博供电公司了解到,充电桩的安装需要申请人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固定车位证明以及物业公司出具的同意安装证明。对于物业公司考虑的电容超负荷等情况,供电工人会在安装前进行方案预估,不会轻易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