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中晨报7月23日讯(记者 任灵芝 通讯员 李露 祖杨)汽油、柴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如果储存不当,极易发生爆炸、火灾等事故,可61岁的文某竟然不顾自己以及周围人的安危,在自家院子里盖了一个小仓库,用来存储汽油和柴油,并通过倒卖来赚钱。记者了解到,被民警查获时,文某家中存储了8吨柴油、2吨汽油。文某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7月16日,张店公安分局湖田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辖区一个村子的院落内非法储存柴油等。民警随即赶往现场了解情况。透过院子的大门缝,民警发现院子的一个角落里摆放着数十个大油桶。而将这数十个“危险品”放在院子里的,正是这个院子的主人文某。民警立即将文某带回派出所进行进一步调查。
经查,文某,61岁,张店人。之前,文某经营着一家小餐馆。一个偶然的机会,文某听到来餐馆就餐的大货车司机们谈论倒卖油赚钱的事情。他觉得这是个发财的好机会,便开始做起了买油卖油的生意。他将自己的小货车停在大货车经常过往的路边,然后在车上放上油桶,有些过往的大货车司机便停下车,将车里的油卖给他。通过低价收购柴油再高价卖出的方式,文某从中赚取差价。为此,文某还专门在自家的院子里盖了一个小仓库,专门用来存储收购来的柴油。而自己和家人,每天就和这些易燃易爆品守在一起。
经清点,文某共储存了8吨柴油。此外,文某院子里还存有2吨汽油。最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文某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民警提醒:非法储存汽油、柴油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构成犯罪。另外,大车司机倒卖公司车辆内的柴油、汽油,严重侵犯了车辆所属单位或个人的权益,属于监守自盗,也是非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