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时间:2018年08月27日 18:20:01 来源:鲁中网-鲁中晨报 浏览次数:46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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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中晨报8月27日讯(记者 杨雨桐)今日记者从淄博廉政在线获悉,淄博市纪委通报了近期发现和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高青县惠青黄河公路大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牛德国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6月17日至6月23日,牛德国多次违规驾驶单位公车上下班,并将公车停放于本人居住小区。牛德国身为中共党员,公车私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8年8月,高青县交通运输局党委给予牛德国党内警告处分。 张店区财贸局党委委员朱明增违规领取补贴问题。2010年10月,朱明增同志不再担任区财贸局纪委书记职务,但却继续领取纪检补贴至2018年4月,超时间领取纪检补贴达八年。朱明增身为中共党员、区财贸局党委委员,违规领取纪检补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8年6月,张店区纪委给予朱明增党内警告处分。 临淄区闻韶街道张家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张保庆对违规公款吃喝监管不力问题。2015年2月至2017年5月,张家社区居委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用公款报销招待费106596元,其中在居委会报销9498元,在居委会管理的集体企业违规列支97098元。张保庆身为中共党员、张家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违规在上述招待费单据上签字同意公款报销,对违规公款吃喝问题的发生负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4月,闻韶街道党工委给予张保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博山区山头街道两平社区党总支副书记、纪检委员、居委会委员房信晋违规报销个人话费,对社区违规公款购买礼品履行监督职责不到位问题。2014年1月至2017年5月,两平社区未经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违规用集体资金为社区两委成员及工作人员报销个人电话费,共计18892.25元,其中房信晋报销电话费3408元;2015年4月和7月,两平社区在召开社区内企业座谈会、组织党员活动时,分别违规花费集体资金1940元、4400元购买纪念品、茶叶,发给参会企业和参与活动的党员。2015年10月至2016年11月,两平社区多次违规用集体资金购买礼品,共计花费12145元。房信晋作为中共党员、时任两平社区党总支副书记、纪检委员、居委会委员,违规报销个人电话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社区工作人员违规报销个人电话费、违规购买发放礼品等问题上履行监督职责不力。2018年2月,山头街道党工委给予房信晋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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