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中晨报9月3日讯(记者 赵志斌 孙渤海)日前,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提升政务服务群众满意度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市、区县、镇(街道)政务(便民)服务中心,村(居)便民服务代办站点等范围内提升政务服务,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政务服务工作的满意度,让人民群众真正享有获得感和满足感。
《实施方案》提到,需要提升政务服务的范围包括:市、区县、镇(街道)政务(便民)服务中心,村(居)便民服务代办站点;进驻各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主管部门;各部门设立的专业服务大厅;为社会和群众提供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公共交通等公共服务的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提升群众满意度措施方面,要优化政务服务方式,让群众办事更舒心。
针对有些群众“上班时间没空办事、休息时间没处办事”的情况,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直各进驻中心窗口部门、自建专业大厅的部门,各区县政府(含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下同)要在9月底前,在医保、社保、居民身份证、驾驶证、出入境证件、住房公积金等群众需求迫切、办件频率高的办事窗口,结合实际开始推行预约、延时、周末轮班等制度,方便群众办事。
12月底前,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自建专业大厅的部门,各区县政府要推行帮办(代办)“一对一”贴心服务,建立帮办(代办)服务工作队伍,实行“综合受理、全程代办、跟踪服务、协调督办”的无偿帮办(代办)运行机制,推行“店小二”“保姆式”一对一全程跟踪无偿帮办(代办)服务,变坐等审批为服务前置。
此外,《实施方案》还明确了推行服务方式多样化、完善便民服务设施、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推行流程再造、开展“减证便民”、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规范政务服务辅助环节、简化水电气暖等服务的内容、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推行“一窗受理、一次办好”工作机制,并实行窗口动态调整机制,对因季节性、突发性、政策性等因素导致办件量增大的政务服务事项,群众办事等候时间较长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增加或调整窗口满足群众需求,不得通过限号等手段限制群众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