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中晨报9月16日讯(记者 赵志斌 王莉莉) 日前,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淄博市优化不动产登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9月20日后,承诺不动产转移登记、抵押登记等所有不动产登记业务5个工作日办结。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国土部门要向税务部门开设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权限,由税务部门通过系统直接查询申请人不动产信息,取消到不动产登记查询窗口申请信息查询的环节。国土部门要进一步扩大合作银行数量,扩大“抵押进银行”业务服务范围,为群众办理相关业务提供更多选择。
进一步对业务流程进行梳理和优化,确保不动产登记中不存在违法违规环节前置和嵌套问题。将原不动产登记系统中设定的受理、初审、复审、核定、登簿、缮证6个环节,压缩调整为受理、审核、登簿、缮证4个环节。除依法收取的登记费外,不得违法违规增加其他收费项目,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不落实登记费减免政策,不得借不动产登记“搭车”收取其他费用。
调整系统设置,增加“容缺受理”功能。申请人或材料不全时,受理人收取资料后,将申请资料录入登记系统,同时向当事人出具《容缺受理告知书》,注明需要补充的资料和期限,由申请人按照《告知书》的内容和时限要求补充材料。对补充资料可以采取当场送达或快递邮寄的方式,登记服务大厅收到补充材料后,应立即进行业务办理。对不能按时补充资料的,应按退件处理。提供统一查询服务。住房信息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统一由不动产登记部门负责对外查询。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新建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信息系统,将新建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信息实时共享给同级不动产登记部门,预售合同备案信息查询由不动产登记部门负责。
在组织开展业务流程调整、优化的基础上,应尽快试行“5日办结”工作机制。9月20日后,承诺不动产转移登记、抵押登记等所有不动产登记业务5个工作日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