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中晨报11月19日讯(记者 杨雨桐)今日记者从桓台县教育体育局获悉,桓台发布《关于桓台县校外培训机构限期登记整改的公告》。其中,居民住宅、地下室、车库开设的培训机构一律取缔并列入桓台县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
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教育咨询类公司、琴行、体育社团等机构,若继续从事中小学教育培训,必须到教育部门依法办理《办学许可证》;若不再从事中小学教育培训,要在经营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拒不执行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直至关停取缔。
在居民住宅、半地下室、地下室、车库开设的培训机构一律取缔并列入桓台县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拒不关停的将由有关部门按相关条例进行处罚。
办学审核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培训场地建筑面积达到300平方米(分校200平方米以上),且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教学用房建筑面积达到3平方米;培训场地有楼宇消防手续;培训场地有房产证或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证照齐全的校外培训机构,要做好办学行为自查自纠,重点建立健全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任课教师、收费标准等审核备案与公示制度。严禁举办或变相举办与中小学入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测试、竞赛等。坚决纠正“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幼小衔接”等不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