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N新闻网首页 MSN手机网 MSN客户端

MSN导航
MSN新闻网 首页 > 新闻 > 独真眼>正文

淄博市反家庭暴力妇女庇护中心:遭遇家暴可来“避难”

时间:2018年11月23日 11:40:01    来源:鲁中网-鲁中晨报    浏览次数:46    评论() 字号:TT

  -鲁中晨报11月23日讯(记者 杨雨桐 通讯员 吕志远)每年11月25日为联合国确立的“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也被称为“国际反家庭暴力日”。当妇女遭受到家庭暴力时,除了村(居)委会、妇联、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的帮助,淄博市反家庭暴力妇女庇护中心还专门可以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提供临时庇护和生活照料。 

  2008年,“山东省淄博市反家庭暴力妇女庇护中心”由市妇联和市民政局于在淄博市救助管理站正式挂牌成立。承担起“配合政府、妇联、公安机关及司法部门开展家庭暴力救助工作,及时受理家庭暴力受害人的求助,为受害人提供庇护和其他必要的临时性救助。”的重要工作。 

  根据救助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统计得知,中心自成立以来,年均庇护遭受家庭暴力妇女及儿童12人次左右,平均服务时间3.5天/人,接受庇护的服务对象年龄跨度从1岁到81岁。 

  淄博市救助管理站是市民政局直属科级事业单位,与淄博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淄博市反家庭暴力妇女庇护中心和淄博市受灾人员临时避险中心同属一个机构,挂四块牌子。市救助管理站实行24小时工作制,主要负责为市内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流浪未成年人提供饮食、住宿、返乡、心理咨询、教育矫治等服务,为遭遇家庭暴力妇女提供庇护场所及服务,为受灾人员提供临时避险服务。 

  近年来,在市民政局的领导下,中心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以保障遭受家庭暴力妇女合法权益为目标,打造遭受家暴妇女的温馨家园。先后被评为“淄博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淄博市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和“实施妇女儿童发展‘十三五’规划市级示范单位”。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