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中晨报12月4日讯(记者 张亚军) 今天,淄博市公用事业管理局下发通知,要求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液化石油气、LNG场站燃气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对落实通知要求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力的,将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
冬季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多发期,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11·28”爆燃事故的发生已经敲响了警钟。当前淄博市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暴露出潜在的安全风险。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冬季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淄博市决定开展此次专项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范围是全市所有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LNG汽车加气站及相关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的LNG储配站、调峰站等。其中,12月4日-16日为自查阶段,各相关燃气经营企业组织开展安全自查,包括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建设及人员配备情况等。12月17日-23日,各区县燃气管理部门结合企业自查情况,对辖区内相关燃气经营企业开展一次拉网式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企业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要求和责任人,建立问题清单,确保隐患整改到位。12月24日-31日,淄博市公用事业局将成立督查组,对各区县专项检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落实通知要求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力的,将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