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中晨报12月12日讯(记者 杨雨桐)今日记者从桓台县人民政府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停车秩序,杜绝城区道路两侧车辆乱停乱放行为,桓台县将在城区范围内开展车辆乱停乱放集中整治行动。拒不遵守管理规定、妨碍执行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予以严肃查处。
整治路段为东至张北路(含)、西至柳泉北路(含)、南至寿济路(含)、北至工业街(含)区域内的主次干道及背街小巷的车辆乱停乱放现象。整治时间为2018年12月10日至2019年1月31日。
要求机动车应当在指定或批准设置的机动车停车场、停车位或沿街单位开放的停车场按标识停放,车头方向与指示箭头方向保持一致,做到停车入位、朝向一致。非机动车应当在划定的非机动车停车位以内停车,车头方向与指示箭头方向保持一致,做到停车入位、朝向一致。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临时停车应当在施划停车泊位以内顺向停车。
城区整治区域内道路两侧沿街单位(或经营业户)职工车辆,一律进入自有院落或在停车场、停车位内规范停放,并按照“门前五包”责任制要求做好外来人员(或顾客)车辆停放秩序管理工作。
城区整治区域内道路两侧修车店、洗车店,不得占道作业,不得违规占道临时停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和改动停车泊位和停车场。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和改动停车泊位和停车场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予以取缔。
违反以上规定,在规定地点以外乱停乱放车辆的,机动车由桓台交警大队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相关处罚;非机动车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相关处罚;拒不遵守管理规定、妨碍执行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予以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