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中晨报12月28日讯(记者 马冠群)根据淄博廉政在线消息,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纠治“四风”成果,近日,市纪委监委专门就严明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纪律规矩发出通知。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做到“十个严禁”: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或贺年卡、土特产等年货节礼;严禁收送商业购物卡或电子红包;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以及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借机构改革之机突击花钱、违规迎来送往;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严明纪律切实保证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顺利进行的通知》以及省、市有关纪律要求,确保令行禁止。
通知强调,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党员干部党风党纪和廉洁纪律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切实守住底线、不越红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举报渠道,强化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行为一律从严查处,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以严明的纪律守护良好的节日氛围。
市纪委举报电话:0533-12388;举报信箱:淄博市纪委信访室;举报网站:www.zbjw.gov.cn;微信举报:“淄博纪委监督在线”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