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魏玉民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鲁中晨报—1月23日讯(记者 仇晶)1月23日,在淄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魏玉民向大会作《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中涵盖了服务大局、扫黑除恶、民生检察、法律监督、公平正义、改革创新六大关键词内容,其中各项亮眼的工作数据展示了新时代淄博检察工作的新发展、新局面和新篇章。
关键词一:服务大局
2018年,淄博市人民检察院自觉在大局下思考和行动,积极服务“三大攻坚战”,围绕防范金融风险,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类犯罪123人;围绕污染防治,坚持“刑责治污”,批捕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22人;围绕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结对帮扶10个贫困村、671家贫困户,帮助建设生态种植园等项目,解决行路难吃水难等民生问题95件。
在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方面,淄博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扰乱市场秩序类犯罪153人,妥善办理产权纠纷、劳动争议等民事案件27件。积极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办理涉民营企业虚假诉讼监督案件9件。
淄博市人民检察院还在做大公益诉讼工作方面下功夫。特别是行政公益诉讼方面,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诉前程序案件120件、提起诉讼13件。
关键词二:扫黑除恶
根据报告数据显示,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批捕黑恶势力犯罪173人、起诉172人,还百姓以安心、放心的生活环境。
其中,坚持检察长带头办案与挂牌督办相结合,两级院检察长带头办理重大涉黑涉恶犯罪案件33件,集中挂牌督办杨斯刚、吴伟国等3起有重大影响的涉黑涉恶案件。对聂勇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15起重大复杂案件,确保诉讼活动顺利开展。坚持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专业化办理,市检察院组建专案指导组,两级院成立专门办案组22个,从提前介入到出庭公诉,不断档、不换人跟进办理涉黑涉恶犯罪,确保打准、打实、打出声威。
关键词三:民生检察
报告中提到,2018年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开展一系列立足民生领域的司法保护工作。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司法保护,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起诉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22人,办理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9件。
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办结刑事申诉、国家赔偿案件62件,依法惩处侵害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犯罪110人,及时向因案致贫、陷入困境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140余万元,开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专项检察,依法帮助农民工讨回工资144万元。
为深化“一次办好”改革,两级检察院全部建成“一站式”服务大厅,淄博市检察院连续九届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号。
关键词四:法律监督
2018年,淄博检察在工作中突出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认真贯彻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做强刑事诉讼监督,做实刑事执行监督,做精民事行政诉讼监督。
其中较为典型的案例是付兴勇等3人合同诈骗、骗取贷款、票据承兑案,该案在检察机关的抗诉下,付兴勇由有期徒刑五年依法被改判为有期徒刑十一年,另两名被告人由无罪依法被改判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关键词五:公平正义
广受社会关注的王恒绑架幼女致其死亡案于2018年10月尘埃落定。在淄博市检察机关抗诉下,山东省高法依法将原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改判为死刑立即执行,犯罪分子受到了应有惩罚。
这起案件是淄博检察机关加强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诸多实践案例之一。2018年,淄博检察坚持“捕、诉、监、防、帮”五位一体,依法从严从快起诉性侵、暴力伤害未成年人等犯罪141人。建成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9个,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97场次,受教育4万余人次。
关键词六:改革创新
2018年,全国司法体制改革进入新时期,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坚定深化改革的政治定力,大胆探索,积极作为,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改革创新首先表现在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通过加强司法责任制落实、加强内部监督、加强基层一线办案力量,使得检察官权责利更加统一,并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建立列席审委会衔接机制,在第二批员额检察官遴选中,有70%的新入额检察官从基层检察院产生。
创新的第二个表现在开展捕诉一体改革试点。实现同一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出庭公诉、诉讼监督五项职能由同一名检察官或一个办案组办理,压实办案责任,退回补充侦查下降27%,办理监督事项上升40%。
另外,推进检察建议规范化改革、配合监察体制改革也成为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在2018年的改革创新重点。针对办案中发现的侦查审判活动违法、行政部门执法不规范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011件,被建议单位采纳987件,采纳率为97.6%。加强了职务犯罪检察职能履行,提前介入调查37次,审查逮捕23人,依法起诉35人,法院已判决24人,有罪判决率100%。在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推动依法行政、提升司法公信力、防治腐败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