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号显示,为有效应对和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新形势和新问题,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央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显示,为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将健全紧急止付和快速冻结机制,包括准确反馈交易流水号;强化涉案账户查询、止付和冻结管理。对于公安机关通过管理平台发起的涉案账户查询、止付和冻结业务,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当立即办理并及时反馈。
此外,《通知》还强调将广泛宣传教育,全面设置防诈骗提示,自2019年4月1日起,银行应当在营业网点和柜台醒目位置张贴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提示。自2019年6月1日起,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当在所有电子渠道的转账操作界面设置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提示。
加大对买卖银行账户、冒名开户的惩戒力度
在加强账户实名制管理方面,《通知》指出,支付机构将开展存量单位支付账户核实,并于2019年4月1日前制定核实计划,于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核实工作。对于发现疑似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涉案账户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值得一提的是,支付机构还应当健全单位客户风险管理,发现在单位支付账户存在可疑交易特征的,应当采取面对面、视频等方式重新核实客户身份,甄别可疑交易行为,确属可疑的,应当按照反洗钱有关规定采取相关措施,无法核实的,应当终止该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对公安机关移送涉案账户的开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人员开立的其他单位支付账户,应当重点核实。
此外,《通知》表示将加大对买卖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冒名开户的惩戒力度。自2019年4月1日起,银行和支付机构对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
《通知》强调,收单机构不得仅凭特约商户主要负责人身份证件为其提供收单服务,不得直接或变相为互联网赌博、色情平台,互联网销售彩票平台等,以及未经监管部门批准通过互联网开展资管业务、未取得省级政府批文的大宗商品交易场所等非法交易提供支付结算服务。
将建立通报约谈机制
《通知》还强调,将广泛宣传教育,全面设置防诈骗提示,自2019年4月1日起,银行应当在营业网点和柜台醒目位置张贴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提示。自2019年6月1日起,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当在所有电子渠道的转账操作界面设置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提示。
将开展集中宣传活动,2019年4月至12月,央行分支机构、银行、支付机构、清算机构和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应当制定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方案,综合运用解读文章、海报、漫画等各种宣传方式,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微博、微信、微视频等各种宣传渠道,持续向客户宣传普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典型手法及应对措施、转账汇款注意事项等。
并对在校学生、企业财务人员、老年人、农村居民等群体,针对性地开展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知识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等宣传活动。
此外,《通知》还指出,将建立通报约谈机制,对于被公安机关通报配合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不力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央行及其分支机构将会同公安机关约谈相关负责人,并根据公安机关移送线索倒查责任落实情况,列为执法检查随机抽查的重点检查对象。
对于违反相关制度以及该通知规定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将被依法严格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