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个人一旦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生活中在不少地方都会受到限制。那么,银行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又会对其产生何种影响?近日,武威农商行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每日经济新闻(博客,微博)》记者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现,武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威农商行”)近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失信信息的发布时间为5月29日,执行法院为南昌铁路运输法院,事涉一笔债务纠纷,武威农商行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成失信被执行人
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具体情形包括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违反限制消费令的;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武威农商行为何成了失信被执行人?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信息,武威农商行是因为未履行生效法律判决确定的义务,事涉一笔与武威荣华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江西银行(港股01916)之间的债务纠纷。
相关法院判决显示,被告武威荣华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江西银行支付服务费7269907.14元及违约金(以每次逾期支付的服务费为基数,从逾期之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五计付,暂计至2018年10月10日为1058679.15元);被告武威农商行、张严德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被告武威农商行、张严德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武威荣华工贸集团有限公司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0100元、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合计7510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武威荣华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武威农商行、张严德连带负担。
发债或受影响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个人一旦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生活中在不少地方都会受到限制。那么,银行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又会对其产生何种影响?
中业江川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鑫石曾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如果银行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对于银行的信用将产生重大影响,会被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
他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中有明确的表示:“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一般而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强律师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对银行的日常经营会产生什么影响不好说,但是对其在资本市场上发行二级资本债等金融债券会可能产生一定的影响。
武威农商行于2014年4月获得原银监会批复筹建,据《甘肃日报》2018年4月报道,截至2017年底,武威农商行资产规模189亿元,各项存款余额161亿元,涉农贷款余额7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