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审计署审计长胡泽君受国务院委托,报告201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在金融风险防控情况部分,胡泽君指出,总的看2018年以来宏观杠杆率有所下降,金融各市场走势可控,信贷资源配置有所优化。但仍发现5家商业银行将实体企业贷款与存款挂钩,或在授信中搭售理财产品等,变相降低企业实得融资,涉及授信496.67亿元。
“以贷转存、存贷挂钩、以贷收费、浮利分费、借贷搭售”都是银保监会明令禁止的行为。2018年1月,原银监会发布的《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银监发〔2018〕4号)》中提出,“存在以贷转存、存贷挂钩、以贷收费、浮利分费、借贷搭售收费、一浮到顶、转嫁成本等七类附加不合理贷款条件的违法违规行为”都是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银保监系统在2018年处罚多家银行存贷挂钩行为:2018年11月,原银监会江苏监管局对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授信业务存贷挂钩;违规设置绩效考核指标;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票据业务贸易背景不真实”情况,罚款人民币160万元;10月原银监会恩施监管分局对中国工商银行(601398,诊股)(港股01398)(5.850, 0.02, 0.34%)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分行的存贷挂钩行为罚款人民币30万元等。
2018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继续深入整治银行业不合规、不合理融资收费,严厉打击各种变相提高融资成本的行为,对群众反映的银行对民营企业乱收费、转嫁成本、存贷挂钩、借贷搭售、克扣贷款额度、不合理延长融资链条等问题,要加大整改问责力度。”
在2019年3月银保监会发布的《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2019年进一步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中也指出,“严禁发放贷款时附加不合理条件,以克扣放款数额、以贷转存、存贷挂钩、浮利分费、借贷搭售等行为,变相抬升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另外,胡泽君在报告中指出的还存在其他金融风险防控的问题:3家银行违规向企业收取融资费等2.3亿元,1家银行以“名股实债”方式开展债转股,未有效降低企业负担。
部分地方金融机构不良贷款风险未有效化解。3省部分金融机构通过虚假方式掩盖不良贷款1005.84亿元。23家村镇银行实际平均不良率4.94%,42家农村金融机构不良率超过5%。
一些金融领域监管存在薄弱环节。小额贷款公司等11类由地方实施金融监管的机构中,有5类未制定专门监管规则、5类监管规则不够明确。7省普遍按机构所涉行业指定监管部门,监管易出现盲区或重叠,如有的省对社会众筹等3类机构未明确监管部门,而个别省对交易场所类的监管部门则多达13家。
在民营、小微企业融资方面,胡泽君总结称,近年来,有关金融机构持续加大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力度,授信覆盖面有所拓展,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尚未得到根本缓解。
银行融资方面,胡泽君表示,出于防范风险等考虑,仍存在门槛较高、环节多、周期长等问题。截至2019年3月底,抽查的18家银行民营企业贷款中信用贷款仅占18.36%(低于平均水平21个百分点),且抵质押时银行大多偏好房产等“硬”资产,专利权等“轻”资产受限较大。
民间融资方面,胡泽君在报告中称,渠道相对多元,但小额贷款公司利率一般为10%至20%,民间和网络借贷利率多高于30%。一些银行要求民营企业续贷时先还旧再借新,企业不得不通过民间借贷等高成本渠道筹集“过桥”资金,延伸调查的393家企业“过桥”借款年化利率最低36%、最高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