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几乎家家都有闲置的、宽敞的屋顶,如果把这些屋顶利用起来进行光伏发电,每个月“躺赚”几百元,你愿意吗?如果你心动了的话,那么一定要警惕了!你很有可能是“光伏租赁”骗局瞄准的下一个目标!
所谓光伏租赁模式,就是金融租赁公司出钱购买设备,农户租赁金融公司的设备安装在自己的屋顶上,光伏企业负责设备安装及后续维护。农户分期偿还租赁费,以电费抵租赁费的方式。
把自家闲置的屋顶,安装上太阳能发电板,发的电可以自己用,更可以把多出来的电卖给电网,从而获得收入。看似是一件好事,但今年以来,“光伏租赁”模式频频受到质疑。
最近凤凰网报道,在光伏租赁模式下,“阴阳合同”的出现,让农户从“出租自家屋顶”,变为“租用设备”;另一方面,农户的租赁收益越来越低,电站的收益、利润更多被资方所攫取,骗补贴的案例更是数不胜数。
根据凤凰网的报道,出租闲置屋顶,躺着赚钱,更多是一种面向农民的利益诱饵,由于企业方与资本方深谙农村情况与农户心理,知道多数农户不会去查自己的征信问题,更不懂得如何去甄别合同陷阱,资本就利用各种协议、合同漏洞及陷阱,使得农户从单纯的出租方,变成了承租方,还巧妙地把风险转嫁给农户。
不知不觉之中,许多农户就背负上巨额债务。而市场人员在销售的过程中,往往也通过隐瞒的融资这一事实,让农户顺利签约。
凤凰网的报道中重点提到了田亮亮的案例,由于轻信推销员说辞,和某光伏公司签署了光伏租赁合同,从而背上16万的贷款——在合同里,原来并不是自己出租屋顶,而是承租了江苏金融公司的光伏设备。
而销售在推销时,虽然也提到融资,但说的是“公司融资,与他无关”。《合约购光伏电站购买及服务协议》里却明确说明,田亮亮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购买“天合富家”原装光伏系统设备,以合约期内的电站收益分期支付设备租金、维护费和运营服务费。
也就是说,他以农户个人的名义去融资,但是合同本身,却回避了“贷款”、“偿还租金金额”等敏感性内容。
而很多时候,这种类似的租赁合同中,农户要将电站的收益权质押给公司,承担着维权与设备维修上的不利地位。
因此,原本想着出租屋顶, “躺着赚钱”的农户,结果却都成了电站的“打工人”,并背负了看不见的风险——企业通过阴阳合同的方式,让农户从“出租自家屋顶”,变为“租用设备”,并且收益、风险严重不对等,针对资方的约束基本没有。
比如如果电站搭建不当,影响房屋质量怎么办?如果租赁的设备有质量问题,如何处理?电站被质押、抵债怎么办?这些有助于维护农户权益的问题,合同几乎都未涉及。
国家吹响的光伏扶贫政策下,原本是让利于民的一项好政策,但从当前的诸多乱象来看,那些受骗的农户,都是全国光伏发电热潮之下,希望能依靠闲置屋顶有笔稳定收入的人。资本乱象下,光伏租赁却反而成为勒住村民致富的绳子,甚至一步步掏空农户的钱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