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李润钊 通讯员 刘有端
春节前夕,被两家公司违法混同用工的福建省三明市铲车司机周杰凯(化名)在拨打12351工会服务职工热线6个月后,收到4万元经济补偿金,比他最初的诉求多出5000元。周杰凯告诉记者:“是三明市总工会干部坚持不懈的跟踪服务和依法‘较真’,帮我多讨回了5000元经济补偿金。”
“被派遣”后工资被拖欠
2023年11月,三明一家运输公司的铲车司机周杰凯接到公司安排他去一家建筑公司工作的“派工”。尽管他并不愿意,但在公司施压下,他还是同意了公司的“派工”安排。2024年2月,与运输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周杰凯与建筑公司签订了新的劳动合同。
然而,在2024年春节过后的两三个月里,该建筑公司并未给周杰凯安排工作,之后只复工了短短2个月。6月底,周杰凯再次收到公司发出的“回家待工”通知。这一次,复工通知却再也没有来。而后,周杰凯多次上门找建筑公司协调,想要回公司欠下的3个月工资,却始终没有得到回应。
无奈之下,周杰凯拨通了12351工会服务职工热线,向三明市总寻求帮助。
工会干部对补偿金计算方法存疑
三明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值班律师李宏是工会安排给周杰凯的维权律师。在详细了解案情后,李宏与建筑公司进行了首轮协商,但周杰凯提出的“赔偿3个月工资及补偿金”的诉求,始终得不到企业方的支持。协调不成,市总随即启动“工会+”维权机制,把人社、法院、司法、律所、社工等多方力量召集起来,为周杰凯寻求维权方案。
很快,建筑公司的负责人再次被请回协商席,经过协商,公司最终同意补发2024年1月、4月、5月欠发周杰凯的工资。同时,对周杰凯提出的经济补偿金,公司方认为“什么时间来,公司就从什么时间开始计算补偿金”,周杰凯也对此表示认可。但在场的工会代表赖孝利却对此次补偿金的计算方法产生了疑问。
帮职工多争取到5000元补偿金
协商会后,赖孝利再次找周杰凯了解情况,得知周杰凯此前并没有“换公司”的想法,属于“被迫派遣”。“这是不是属于违法的‘混同用工’?”赖孝利提出的问题,在当晚与法院的沟通中找到了答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应把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周杰凯的案件正符合该情形。于是,工会将周杰凯和建筑公司、运输公司负责人请回协商桌,要求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把周杰凯在运输公司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
对于这个结果,建筑公司并不认可,于是周杰凯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最终,在工会、法院、社工等多方共同努力下,建筑公司同意一次性支付给周杰凯欠发的工资和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共计4万元,比他最初的诉求多出5000元。
据三明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池芝发介绍,近年来,三明市总持续深化“一函两书”“园区枫桥”等维权服务机制,发挥12351工会服务职工热线和“工会+”平台作用,已帮助61名职工挽回经济损失2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