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中晨报5月17日讯(记者 许颖超 通讯员 李露)5月17日是世界电信和信息安全日。当天上午,张店警方联合“三电”企业在义乌小商品城南广场举行“三电”设施保护现场宣传活动启动仪式,拉开了宣传月的帷幕。
在现场,张店警方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单和宣传品,集中宣传“三电”特别是电力设施、通信光缆保护工作成果,营造声势,震慑犯罪。近年来,张店警方通过开展严厉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保证全区“三电”设施运行安全、治安稳定。
“三电”设施即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是国家重要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设施,关系国计民生。关于电力设施保护的相关法规条款,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盗窃、损毁电力电信设施,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破坏电力、煤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备、电力煤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