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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滨莱高速扩建 博山检察批捕恶势力犯罪团伙12人

时间:2018年11月02日 18:20:01    来源:鲁中网-鲁中晨报    浏览次数:46    评论() 字号:TT

  -鲁中晨报11月1日讯(记者 张琦)1日,记者从淄博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淄博市博山区检察院以强迫交易罪依法批捕了以张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12名犯罪嫌疑人。据了解,以张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在滨莱高速改扩建项目中,通过暴力殴打、言语威胁、恐吓等方式,阻止驱赶他人参与处理碎石方,影响隧道施工。因处在淄博和莱芜两地交界,检察机关在办案中跨区合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边界治理提供借鉴。

  “赶紧停了,不然就剁了你们!”

  最近,备受关注的滨莱高速改扩建项目取得重大进展:国内最大断面高速公路八车道隧道群提前3个月实现全部贯通。10月31日上午,作为项目五隧道之一的樵岭前隧道,工人正在有序施工,已打通的隧道口堆放着少量从洞里打出的碎石方。

  工程能如此顺利进行,得益于一起破坏项目施工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被及时批捕,让犯罪嫌疑人产生作恶念头的,就是这些碎石方。

  “赶紧停了,不然就剁了你们!”今年5月28日晚10时左右,十几个人乘坐多辆汽车突然来到这里,冲着正在隧道工地运输碎石方的李某和挖掘机司机说,试图阻止李某的货车装车。情势危急,李某报了警。

  原来今年5月初,犯罪嫌疑人张某经人找到该隧道施工队负责人,表示想运输碎石方,负责人以为他们是自用,没有多想就同意了,但与对方约定:夜间来拉,且不要影响隧道工程正常施工。

  但几天后,施工队发现不太对劲,对方车辆越来越多,不分昼夜地把隧道碎石方拉走,并以每车700至800元的价格贩卖,这些车辆严重影响道路运输秩序和工地的正常施工。劝阻不成,5月25日,该负责人明确表示不再同意张某等人继续运输碎石方。据粗略估计,其间张某等人先后拉走碎石方3万余方,价值数十万元。

  逼迫他人放弃从中获利十余万

  隧道施工方的反对,让张某等人心生不满。为达到长期霸占樵岭前隧道工地碎石方贩卖为自己牟利的目的,他与郇某、唐某、孙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逐渐形成了有组织参与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欺行霸市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对多名受害人先后多次采用暴力殴打、言语威胁、恐吓、破坏运输车辆等手段,阻止驱赶他人参与处理碎石方经营活动,威胁、恐吓被害人,使被害人产生心理恐惧、形成心理强制,先后逼迫翟某、李某、郑某等人退出樵岭前隧道工地碎石方经营活动,严重扰乱了被害人正常的工作、经营、生活秩序,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正常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就在张某等人被拒绝的当晚,翟某经同意在隧道工地拉碎石方。张某、郇某、唐某、孙某纠集多人携带长短砍刀、棍棒,统一驾乘多辆汽车赶到工地威胁、恐吓。

  三天后,李某与施工队负责人达成协议,购买了工地碎石方3万余方,当晚运输时张某等人又来了,这就有了李某报警的一幕。第二天,张某纠集郇某、唐某、郭某、孙某等人继续到工地,以明显不利于李某的条件逼迫李某与其“分成”,逼迫李某退出工地碎石方经营活动,张某等人从中获利十余万元。

  因为李某报警,张某之后不再去工地,而是安排、指使其他人在工地看守,继续暴力阻止、驱赶他人参与处理碎石方经营活动。

  当着民警的面打了报警人一拳

  淄博市博山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在详细审查涉案卷宗基础上,对案发现场进行了实地勘察。在对该案犯罪性质、造成的社会危害以及社会影响进行综合评估后,以强迫交易罪先后对犯罪嫌疑人张某、郇某、唐某等12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淄博市办理的第一起跨区域实施的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日前,公安机关以张某、郇某、唐某涉嫌强迫交易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该案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据办案人员介绍,几名主要犯罪嫌疑人之间较为熟悉,平时经常在一起,有的平时会拍摄“舞刀弄棍”的短视频发布在网上。这些人大多没有固定职业,多为初中文化水平,年龄最小的不到20岁。他们的父母多是老实本分的农民,在得知孩子涉嫌犯罪后,有父母痛心地说:“俺不知道,孩子从家一走就不知道干啥去了。”

  多名嫌疑人已有家室,甚至有了孩子,有的孩子还很小,其中一名嫌疑人在妻子生下孩子后匆匆前来投案。

  个别人态度恶劣甚至嚣张,李某报警后,在派出所民警处理期间,团伙中一人仍在民警面前用拳头打了李某一拳。

  跨区域协作办案打击边界地带犯罪

  据了解,这起案件发生在两市地域边界,隧道口往前数百米是樵岭前二号大桥,这个大桥是淄博和莱芜的分界,桥这边是淄博市博山区,那边则是莱芜市莱城区。案发地在博山境内,而犯罪嫌疑人的居住地则都在莱芜市。

  “案件人数较多,存在巨大经济利益,如果不及时遏制的话,下一步团伙可能更加嚣张。”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于波说,张某犯罪团伙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威胁、恐吓被害人,使被害人产生心理恐惧、形成心理强制,从而达到其欺行霸市的目的,其行为不仅侵害了被害人的合法经营活动,更严重影响了道路运输秩序和工地的正常施工,严重扰乱了博山、莱城两地正常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社会影响恶劣。

  也因为跨区域这一特点,案件在取证等方面存在不便,莱芜市莱城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敦孝介绍,莱芜市莱城区检察院配合博山区检察院,开展了一些相关的调查工作,譬如搜寻证人等工作,减轻了博山检察院的压力,提高了办案效率,保证了打击效果。

  “在该案的办理过程中,我们感受到了两地协作配合开展工作的诸多便利。因此我们积极与莱城区院联系,建立了协作配合机制,从信息共享、重大案件会商等方面进行深度合作,形成对边界地带涉黑涉恶犯罪的强大打击合力。”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国建良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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