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大连银保监局公布了11张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涉及锦州银行、渤海银行、大连银行等多家银行,主要违法事实包括反复以贷转存虚增存款、贷款资金被挪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等,合计罚没金额达400万元。
具体来看,锦州银行大连分行今日连收大连银保监局5张罚单。其中,因该行在存单质押贷款业务办理过程中,通过反复以贷转存虚增存款,被大连银保监局罚款50万元;由于该行信贷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于偿还贷款本息,掩盖风险暴露的违法违规事由,被监管部门罚款50万元。
此外,大连银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锦州银行大连分行向“四证”不全的商业性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融资的违法事实罚款50万元;对该行放松对企业贸易背景真实性的尽职审核,对贸易背景真实性的调查审核形式化,导致签发贸易背景虚假或不清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违法事实罚款50万元。另外,对在锦州银行大连分行违法违规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中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责任人路思伟处以警告。
同日,阜新银行大连分行因发放贷款用于收回借款企业逾期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本息被罚款50万元。平安银行(000001,诊股)大连分行因集团客户授信统一管理不到位,形成实质性信用风险的违法事实,被大连银保监局罚款50万元。渤海银行大连分行因超过借款人的实际需求核定授信额度,致使超过新增流动资金需求量测算额度对借款企业过度授信且最终产生信用风险的违法事实被监管部门罚款50万元。
大连银保监局公布罚单的违法事实中还包括信贷管理不严格,多家银行和个人因此领罚。大连银行第一中心支行因信贷管理不严格,未严格审核票据业务贸易背景真实性被罚50万元。
此外,因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大连分行内控制度落实不到位、信贷管理不严格,违规发放设施农业小额贷款,承担直接管理责任,孙丽娜被大连银保监局处以警告,阎大玮被取消高级管理人员5年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