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银保监会就全面开展农村中小银行股东股权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同时,还部署了下一步监管的抽查工作,在专项整治中对性质恶劣、屡查屡犯的机构和个人,依法从严问责,从重处罚。
通报显示,银保监会将2018年确定为农商行“强化公司治理年”,并制定了《农合机构股东股权专项排查整治三年规划》,各银保监局自2018年-2020年,每年按照不低于30%、35%和35%的比例进行抽查。其中,2018年重点抽查拟改制为农商行的机构、由高风险机构改制的农商行、股东股权管理严重混乱的机构三类。
“此次排查覆盖了全部农商行、农合行、农信社,目前机构已全面完成自查,监管部门已对868家占比40%的农合机构进行了抽查,检查共涉及持股1%以上的股东2.8万个,股东关联人6.5万个,排查股份占农合机构全部股份的76%。”银保监会方面称。
据介绍,在本次排查整治工作中发现农村中小银行股东股权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比如,部分机构关联交易控制不足,未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关联方授信余额未纳入全面授信管理,甚至通过不当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还有少数机构部分股东通过违规筹资、资质造假、委托代持等方式入股;少数机构通过隐形关联谋求控制主导经营,越权干预机构经营,服务自身利益,甚至指使机构向其发放贷款后拒不归还,恶意掏空机构。
银保监会表示,下一步将重点抓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扎实抓好违规问题整改。建立排查问题全面台账,逐项跟踪督促问题整改。
二是从严处罚问责。对自查自改不到位,特别是性质恶劣、屡查屡犯的机构和个人,依法依规从严问责,从重处罚。
三是抓紧弥补制度短板。重点加大对股东的穿透式监管,细化完善农商行股东关联交易监管规制。
四是坚持不懈提升农村中小银行公司治理能力,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把探索建立适应小法人特点的公司治理机制作为重中之重。